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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CONSULTATION二手房购买要警惕假房产证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7-19
二手房交易假房主现象 所谓假房主交易陷阱,就是指骗子从真房主处租得一套房产,随后利用留存的真房主身份证及房产证复印件,冒充房东将房子转租甚至出售,最后携款潜逃,给消费者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例一:周先生刚从外地来京不久,想租一套房子。有一天,他在街头的小广告上看见了有房出租小广告,周先生打了电话过去,于是一个自称“房主”的男士带周先生看了一套房子,租金较市场价格便宜20%左右,但表示要年付租金。周先生在看完房子后很满意,“房主”在出示了该房产证等相关复印材料后,周先生立即跟他签署了租赁合同并交纳了预付房租等各项费用1万余元,欢天喜地搬进了新居。
但好景不常,第二天真正房东出现了,也出示了完整的房屋产权证明材料,他声称该房已经租金到期,打算收回。这时周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假房主下落不明。最后的结果是,周先生没有租到合适的房子,还被骗去1万余元。
常州房产律师提示防范要点:
1.要看出租方是否有产权证,上面是否有当地房地局的公章;
2.看身份证是否有防伪标记;
3.如果出租人出租的房屋不是自己的,则应向求租人出示房产证、身份证、房主委托书,求租人最好与房主联系,确认房屋的产权状态;
4.找房管所、居委会或物业部门了解房屋的产权状况;
5.租赁合同鉴定后,应到房管部门登记备案。
消费者应委托正规大型中介购房,这种情况就能最大程度的避免,因为大的中介公司在您进行房产买房的时候已经对房屋产权证进行了核实,并且万一遇到假房东骗局,客户的一切损失都由中介公司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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