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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CONSULTATION南京市司法局举行法律顾问聘请仪式-常州律师
来源:常州律师 作者:戴雅静 时间:2015-03-16
3月12日下午,南京市司法局举行法律顾问聘请仪式,聘请三名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聘期二年,分别是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贾政和律师、江苏泓远律师事务所席超律师、江苏苏韬律师事务所谢友清律师。 据了解,司法局作为律师管理主管机关,聘请法律顾问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尚属首次。该局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旨在切实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决定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合理性,有效防范行政管理活动中的法律风险。
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世刚表示,司法局聘请法律顾问的目的,不是为了装点门面,而是要借助各位法律专家的专业特长和聪明才智,为本局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意见,真正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也为进一步落实“全市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常州律师转自法制网江苏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