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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CONSULTATION常州律师-女儿有遗产继承权吗?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4-23
常州律师解答关于嫁出去的女儿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么:
照继承法相关规定,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嫁出去的女儿按照法律规定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 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 赠扶养协议指定。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 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 承人继承。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 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 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 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首先要确定的便是继承权主体,也即哪些人具有遗产继承资格。而遗产继承资 格的确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依法定遗嘱的方式来分割遗产。而依法定继承相关亲属关系的确定 ,则是依据《婚姻法》所规定的亲属关系间权利义务来明确是否具有继承资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