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3-2819-1215

律所简介

ABOUT

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社会活动能力强,在处理复杂、重大社会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点击这里

服务承诺

serviceS

以“专业、尽责、保障”为服务理念,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点击这里

客户评价

EVALUATION

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
点击这里

在线咨询

CONSULTING

常州律师服务网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优秀律师为您解答法律难题。
点击这里
常州刑事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婚姻家庭 > 正文

常州律师-离婚证颁发的步骤和法律效力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4-13

分享到:

对于离婚证颁发的步骤和法律效力,常州律师答: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52条规定,颁发离婚证,应该在双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告知当事人双方领取离婚证后的法律关系以及离婚后与子女的关系、应尽的义务。
-3、见证当事人本人亲自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中签名;当事人不会书写姓名的,应当按指纹。“当事人领证签名或按指纹”一栏不得空白,不得由他人代为填写、代按指纹。
-4、在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其中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婚姻登记处”。注销后的结婚证退还当事人。
-5、将离婚证分别颁发给离婚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宣布: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常州律师提醒:离婚证按以上步骤颁发给离婚夫妻双方当事人后,立即发生夫妻双方关系解除的法律效力。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艾默生UPS电源 艾默生UPS官网 艾默生空调官网 艾默生空调 艾默生精密空调 精密空调网 山特UPS电源 艾默生UPS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