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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配偶者虚构“网婚”构成重婚吗?

来源:常州律师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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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重婚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有配偶者又与他人办理了结婚登记;第二、有配偶者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第三、无配偶者明知对方有 配偶而与之办理结婚登记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综上内容最好的常州律师认为,“网络婚姻”并未到法定的婚姻登记机关进 行登记,也没有在现实生活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所以,就虚构的“网络婚姻”本身而言,它不具有法律意义,不是 现实法律的调整对象。“网络婚姻”既然不具有现实的法律意义,那么它就不能成为重婚中所称的第二个婚姻,也就不 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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