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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CONSULTATION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常州律师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3-23
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有哪些?常州合同律师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有相关问 题请及时咨询我们的免费的常州法律咨询热线。
因为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所以,它的终止与解除条件当然适用《 合同法》中对合同终止与解除的相关规定。但又由于建设工程合同的复杂性与特殊性,最高人 民法院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性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进行了 具体规定,分别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解除权,其目的是通过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防止合 同随意被解除,从而保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全面实际履行。
根据其第8、9跳的规定,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 ,应予支持:
①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②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 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③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 复的;
④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 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 予支持:
①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②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 性标准的;
③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