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3-2819-1215

律所简介

ABOUT

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社会活动能力强,在处理复杂、重大社会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点击这里

服务承诺

serviceS

以“专业、尽责、保障”为服务理念,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点击这里

客户评价

EVALUATION

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
点击这里

在线咨询

CONSULTING

常州律师服务网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优秀律师为您解答法律难题。
点击这里
常州刑事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票据法 > 正文

常州律师-票据诈骗的成因及审计风险防范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5-15

分享到:

常州律师提醒,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约定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并可转让的有价证券。它具有无因性、流通性等特征,决定了票据具有支付、结算、流通、信用、融资等功能。正因为如此,票据诈骗成为一种新的犯罪趋向,并且发案数量多,被骗款额大,查处难度高。
一、发生票据诈骗的原因有 票据诈骗逐年递增,原因诸多,除现有票据防伪技术不高,犯罪分子手法不断翻新外,被骗对象疏于防范,风险意识淡薄,有关部门打击力度不够等也是重要原因。
(一)从外部看,社会普遍对票据防伪、防诈骗的重视程度不够。由于票据具有良好的流通性和可兑现性,且单笔金额可达上千万元,因此,票据诈骗的风险和危害是极大的,但目前全社会对票据防伪,防诈骗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力度远远不够,因而未能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二)从内部看,银行经办人员有章不循,违规操作,使票据诈骗屡屡得逞。目前银行实施的一些规章制度,对防范票据风险具有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却经常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具体是:仅凭直观、凭经验办理业务,不认真执行折角验印制度;为企业随意开立账户,不认真执行账户管理规定;不按规定审核票据,复核制度形同虚设。
(三)票据防伪技术有限、票据确认制度不严使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尽管各商业银行按照人民银行的部署从1999年6月1日,统一启用了具有防伪新技术和暗记的新版汇票,并于7月1日在汇票上加编了业务密押,但时隔不久假票据又纷纷出现。各商业银行间由于没有相互协助查询的制度,结果还是给了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二、防止票据诈骗的对策 票据诈骗如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必将对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和保持金融秩序的稳定产生极大破坏性。因此,必须提高对票据防诈骗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尽快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防范。
(一)提高会计人员防票据诈骗的整体水平,筑起防诈骗的第一道防线。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银行经办人员业务技能的培训,特别要强化对一线经办人员进行票据诈骗的作案手法、伪造、变造票据的特征以及真票样式、暗记等票据防伪技术的宣传培训,提高其识别票据真伪的能力。
(二)采用先进科技手段,提高防假、识假的能力。要积极开发、研制、配备先进防假识假技术和专用设备。充分利用现代科学、灵便的防假识假检测仪器设备,改变完全依靠用人工来识假辨假的现状。目前仿真印鉴已构成了对预留银行印鉴的最大威胁,必须尽快改变传统的、易被伪造仿真的预留银行印鉴为支付依据的做法,加大支付密码等科技产品在银行票据结算工作中的应用力度。
(三)强化内控制度,查补漏洞,防患于未然。一是制度制约。严格按照会计规章制度,合理设置会计人员岗位,划分岗位职责,制订有较强实用性、针对性和规范性的操作规程,确保会计岗位安全。二是岗位制约。按照规定,配齐会计人员,明确责任,相互制约。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强制性。三是统一查询查复事项、格式以及查询查复方式,明确相关的义务和责任,使票据查询查复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建议中央银行利用网络技术建立票据数据查询中心。由中央银行建立票据数据查询中心,存放各商业银行签开票据的各种要素及图象,以便各金融机构能够通过网络快速、准确查询票据的真伪。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艾默生UPS电源 艾默生UPS官网 艾默生空调官网 艾默生空调 艾默生精密空调 精密空调网 山特UPS电源 艾默生UPS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