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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 CONSULTATION常州合同律师-买卖双方一方行使抵销权需要另一方同意吗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6-20
买卖双方一方行使抵销权需要另一方同意吗?常州合同律师为你服务解答如下:
只要买卖双方互负到期债务,并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任何一方都能主张抵销, 不需要另一方同意。主张抵销时只需通知对方即可,抵销在通知到达对方时即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九条 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