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诉讼费计算器
LEGAL FEES CALCULATOR
是否属于适用简易程序或调解结案或诉讼案件:
填写信息 律师马上回复
ONLINE CONSULTATION常州律师-戴雅静浅谈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来源:常州法律咨询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3-15
常州法律咨询 戴雅静律师说: 前几天有网友问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常州律师 戴雅静律师 回答到:《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
常州法律咨询律师还表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五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起点标准由“四万元”上调至“五万元”,意味着“四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这部分本应在“数额巨大”区间量刑的案件将在“数额较大”区间量刑。“数额特别巨大”标准由“二十万元”上调至“五十万元”。
下一篇:律师告诉你再审申诉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