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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应该遵守哪些规定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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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刑事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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