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
133-2819-1215

律所简介

ABOUT

江苏慎韬律师事务所社会活动能力强,在处理复杂、重大社会法律事务方面有丰富的经验。
点击这里

服务承诺

serviceS

以“专业、尽责、保障”为服务理念,最大限度的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
点击这里

客户评价

EVALUATION

用现在的话讲,凡做一件事,便忠于一件事,将全副精力集中到这事上头。
点击这里

在线咨询

CONSULTING

常州律师服务网为您提供在线法律咨询,优秀律师为您解答法律难题。
点击这里
常州刑事律师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刑事辩护 > 正文

常州刑事律师-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来源:常州律师服务网  作者:戴雅静律师  时间:2014-09-07

分享到:

  常州刑事律师解答:缓期二年,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
艾默生UPS电源 艾默生UPS官网 艾默生空调官网 艾默生空调 艾默生精密空调 精密空调网 山特UPS电源 艾默生UPS电源